您的位置首页百科知识

建设项目职业卫生“三同时”监督管理暂行办法

建设项目职业卫生“三同时”监督管理暂行办法
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

建设项目职业卫生“三同时”监督管理暂行办法

《建设项目职业卫生“三同时”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,2012年4月2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公布。《办法》分总则、职业病危害预评价、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、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防护设施竣工验收、法律责任、附则6章39条,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。

由2017年1月10日《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“三同时”监督管理办法》替代。

想要了解更多“建设项目职业卫生“三同时”监督管理暂行办法”的信息,请点击:建设项目职业卫生“三同时”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百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