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《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》经2014年12月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2014年12月5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公布。该《办法》分总则、征收决定、补偿、法律责任、附则5章47条,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。2003年8月2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、2009年7月2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修正的《江西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》予以废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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