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位置首页百科知识

顺天府署

顺天府署
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

顺天府署

当元灭金之后,便在这片土地上,设置了大都路总管府。到了明代洪武年初,改成北平府。而在永乐元年(公元1403年),明成祖朱棣将北平升格为北京,并将北平府改称顺天府。又在元大都的基础上,有计划地改、扩建成新的都城。后于永乐十九年(公元1421年),正式由南京迁都北京,又称京师。 据说当初取“顺乎天而应乎人”之义,将管理京畿地方事务的机构,定名为顺天府。其长官称府尹,管辖二十四个县,其中包括两个京县和近京的有关州县。当时的北京城,以中轴线为界,东半城归大兴县所属;西半城则由宛平县治理。到了清代,在顺治元年(公元1644年)建都京师,其管理事务机构,仍称顺天府。一直到辛亥革命后,于民国三年,将顺天府署改称京兆尹公署。

想要了解更多“顺天府署”的信息,请点击:顺天府署百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