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
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》经2007年12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,2007年12月2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公布。该《规定》分总则、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、监督管理、罚则、附则5章32条,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。
想要了解更多“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”的信息,请点击: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百科

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》经2007年12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,2007年12月2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公布。该《规定》分总则、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、监督管理、罚则、附则5章32条,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。
想要了解更多“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”的信息,请点击: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百科